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昨日联合启动北京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帮助处于创业期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据北京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处处长郭俊峰介绍,引导基金初期出资额在3亿元规模,第一批基金管理机构最快将于9月份公布,初步选定的合作伙伴在5家左右,内外资不限。
引导基金将以参股支持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创业投资企业,重点投资于符合北京市城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的创业期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参股创投企业中引导基金出资额不超过参股创投企业实收资本的30%,且不成为第一大股东;参加创投企业投资于创业期中小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参股创投企业投资于北京区域内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
在创业投资机构的征集标准上,受北京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委托,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表示,创业投资机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引导基金的股权投资:实收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有明确的投资领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有3个对中小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即投资所形成的股权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20%,或股权转让收入高于原始投资20%以上;管理和运作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承诺出资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重点投资于北京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的创业期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
北京市有关方面表示,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如有合作意向,须于公告发布之日(7月10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申报材料。